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理论物理中心(亚太地区)
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博士招生分为推免直博生、硕博连读转博、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按入学时间,分为春季入学招生和秋季入学招生。其中春季入学招生仅有硕博连读转博,秋季入学招生包括推免直博生、硕博连读转博、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春季入学招生和秋季入学招生均占用培养单位2025年博士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招收专业:070201理论物理
(一)报考我中心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5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各相关培养单位确定。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四)本科毕业于国科大且参加1+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考生,按照签署的培养协议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并参加相关考核或考试。
(五)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的培养单位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报考的培养单位相关要求执行。如不能按照培养单位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我中心普通招考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
直博生按照推免生的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统一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拟报考培养单位的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4年10月21日-11月01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第五学期本校在学硕士生,即2022年秋季入学硕士生),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4年12月09日-2025年1月10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第四学期本校在学硕士生,即2023年秋季入学硕士生)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
3.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报考的培养单位招生部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报考的培养单位招生部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报考培养单位招生部门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在复试阶段还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五、普通招考考试方式
1.普通招考博士实行“申请—考核”制
(1)形式审核:招生领导小组指定的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审核。
(2)学术审核:由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
(3)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
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和能力。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成绩权重为50%。
面试考核主要是业务能力面试答辩。考生须准备PPT报告,专家组进行提问和答辩。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考核专家按百分制给每位考生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权重为50%。
学生考核的总成绩的构成为:笔试50%、面试50%。
2.考核时间:初步拟定于2024年3月,具体信息将另行通知候选学生。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和入学注册
1.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考评成绩(含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成绩、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所在培养单位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5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5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7.录取的跨校联合培养学生,仅在下达计划所在学校注册学籍。
八、收费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各种专项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生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
住宿费按照当地核准标准缴纳。
九、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国科大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主要为全日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录取的在职人员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
1.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为3年或4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或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或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相关培养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后果,我校相关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查阅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直博生专业目录及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后续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如有问题可向我中心招生联系人或报考导师咨询。
招生联系人:孟繁梓
电话:010-82640448 邮箱:mengfanzi@ucas.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7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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